今天看到一則新聞《我被家暴 小三童信塞牛奶瓶求救》,用塑膠水管打三下就能求救,那以後小朋友不乖時只要說要打113,都不用被管教了喔!
記得小時候常被媽媽打,而且要站著不動被打,功課沒在半小時內寫完被打,母親大人軍令如山,沒有在稍息後開始動作也被打,因為是長女,弟弟妹妹搞怪也被打,弟弟妹妹在外玩耍受傷也被打,和弟弟打架打到頭破血流也被打,總之一句話:在家打,出外打,拳拳到肉,還要站著不准動!跑也打,跳也打,哀哀求饒,再加罰跪猶未休。
那時候哪有什麼113專線啊!有的話也不敢去通報,自己很清楚自己做錯事嘛!雖然有些事情可能當時認為不是自己的錯,可是後來也明白,母親大人身兼父職,又要忙著顧店,誰有時間和三個小孩慢慢講?光和一個小孩講道理都要花上許久的時間,只能採取最快的方式,「打」─讓小孩知道這樣做是不對的。
長大之後也有抗議過,為什麼小時候老是用打的,我說我已經長大了,講了就會聽,不聽打我也沒用,當然母親大人已經習慣這種「打」的管教方式,我被打到大學還在打,這樣是有點不妥,不過如果像新聞上的小三生,被水管打三下就可以報113的話,以後的小孩要怎麼管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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